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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終計畫

Happy Paradise Foundation - Core Beliefs

財團法人彰化縣私立快樂天堂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善終計畫

一、宗旨:

為協助遭逢喪親的清寒家庭,提供『免費殮葬善終計畫』機制,凡經由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及相關單位轉介之無力殮葬者,經本會核定後,及執行優質莊嚴之服務,內容包含:接體、豎靈、入殮、火化、封罐、協助安奉晉塔或樹葬或海葬及後續關懷等。

二、說明:

    • 財團法人彰化縣私立快樂天堂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以下稱本會)為協助遭逢無喪葬費之個人及家庭度過困境,依據本會捐助及組織章程制定本計畫。
    • 本計畫以案主本人生前、案主病中或個案死亡時,其代收人之身分僅限個案之配偶,三等親內之親屬,請檢附證明文件,簽訂善終合約原則。
    • 本計畫不予現金補助 ,由本會指定之葬儀社及志工全程處理。

三、申請方式:

  • 本會網站申請
  • 指定地點申請 待確認視需要增加。
  • 已配合之機關團體 待確認視需要增加。

四、審核標準:

本會人員進行審核資格、現場訪視評估,經簽訂合約後以本會核准文為準。(緊急特殊案件除外,由訪視人員視情況決定)

五、喪葬補助資格:

  • 符合中低、低收入戶家庭之無力殮葬者,並提供全套免費殮葬服務。
  • 特殊境遇發生。
  • 境外人士於台死亡,回歸故土。
  • 台灣人士死於境外,落葉歸根。

六、應備文件:

  • 本會通報/申請書正本/網路登錄。
  • 全戶戶籍謄本影印(記事勿省略) 。
  • 個案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當年度低收/中低收證明或同住家人及本人之最近一期財稅總歸戶清單及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影本(非清寒證明)。
  • 本人簽訂善終計畫契約,需有兩位親友為見證人,以利死亡時告知本會。
  • 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正本。
  • 請檢附上述證明文件,所有文件紙張大小為A4尺寸,依序與釘書機裝訂。
  • 證明文件不完整或不符相關規定者,本會不予受理,且相關資料不予寄回,如有特殊需求,請來電告知本會。
  • 影印資料請務必清楚,以免造成處理之延宕情形發生。

七、預期效益:

聯合國所訂定之永續發展目標(SDGs)中第一項:消除一切形式的貧困。基於企業社會責任,我們希望在這件無法重來的人生大事上,沒有人因為經濟問題無力安葬而造成深切的遺憾,讓全台灣無力殮葬自己身後事的弱勢,免於恐懼及擔憂。

八、注意事項:

  • 本會保留對申請案之最終同意權與額度決定權。
  • 本會保留審核與訪查受補助對象之權利,惟補助對象不得詐欺謊報等積極傳遞不實之資訊或消極隱瞞或拒絕訪查,若有上開情事者,本會除追回補助條款項外,亦應負刑事及民事之責。
  • 依據賦稅法令條文之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本會補助內容皆非適用於免納稅條款,因此補助金額皆須列入所得申報。
  •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個案須簽屬「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始能申請,若個案不同意本會收集、處理及非營利目的的利用個案之個人資料,基於申請業務之執行,本會將無法受理申請。
  • 所有申請之相關資料,由本會保存並統一銷毀。